材質 | 鋁反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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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格 | HBXF-WD |
類型 | 警告牌 |
適用范圍 | **安全防護,工廠的安全防護 |
品牌 | 衛電 |
型號 | 200*160mm |
加工定制 | 是 |
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,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,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。安全標志可以和文字說明的補充標志同時使用。我國安全色標志采用的標準,基本上與國際標準草案(ISD)相同。一般采用的安全色有以下幾種:
1、紅色:用來標志禁止、停止和消防,如信號燈、信號旗、機器上的緊急停機按鈕等都是用紅色來表示“禁止”的信息。
2、黃色:用來標志注意危險。如“當心觸電”、“注意安全”等。
3、綠色:用來標志安全無事。如“在此工作”、“已接地”等。
4、藍色:用來標志強制執行,如“必須帶安全帽”等。
5、黑色:用來標志圖像、文字符合和警告標志的幾何圖形。
安全標志
根據《安全標志及使用導則》(GB2894-2008),安全標志: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標志,由圖形符號、安全色、幾何形狀(邊框)或文字構成。
安全標志是向工作人員警示工作場所或周圍環境的危險狀況,指導人們采取合理行為標志的。安全標志能夠提醒工作人員預防危險,從而避免事故發生;當危險發生時,能夠指示人們盡快逃離,或者只是人們采取正確、有效、得力的措施,對危害加以遏制。安全標志不僅類型要與警示的內容相吻合,而且設置位置要正確合理,否則**難以真正充分發揮其警示作用。
標志牌技術要求
1使用條件
1.1 環境溫度:-40℃~+100℃。
1.2污染等級: 4級。
以下未提及的均應滿足條款2所列標準的技術要求。
2 外觀要求
2.1標牌的周邊應平直,不應有明顯的毛刺和齒形及波形。正面應平整光潔。邊框線應勻稱、平直,不應彎曲斷缺。
2.2 文字、符號的大小和線條粗細應整齊醒目,排列勻稱,不應斷缺和模糊不清。
2.3 表面不應有裂紋和明顯的擦傷絲紋以及影響其清晰的銹跡、斑點、暗影。表層不應有氣泡、霧狀、污跡、皺紋、剝落跡象和明顯的顆粒雜質。
2.4 標牌的顏色應清晰醒目、色澤均勻,不應有泛色。兩種及兩種以上顏色套印的標牌,色彩間邊緣應整齊、清晰,兩色相接處不應有間隙。
3 性能要求
3.1 涂層附著力不得低于GB1720中規定的4級
3.2 顏色耐曬牢固度應符合GB730的規定:室內不得低于4級,室外用不得低于6級。
3.3 耐鹽霧性能,經48小時試驗后,應符合JB4159的規定。
3.4 耐濕熱性能,經10天試驗后,應符合JB4159規定的2級。
3.5 耐霉菌性能,經28天試驗后,應符合GB2423.16規定的2級。